谎称西安市保障房可以代办、找关系要求“有偿帮忙”,但最后却人财两空。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1月3日户外普法,两名被骗者现场宣传保障房反诈骗内容,提示警醒我们提高警惕,保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1月3日,西安市保障房反诈骗宣传月活动在未央区盛龙广场真正开始启动,西安市住建部门工作人员现场向广大市民宣传保障房反诈骗相关内容。
“当时对方声称有内部关系,两年之内可以搞到公租房资格,听信其言就交了2.8万元,但最后是人财两空。”来西安市打工的姚先生说起当时掏钱办理公租房也是一脸懊悔。据其称,2021年通过朋友介绍,给中介交了2.8万元办理西安市公租房申请资格,最后发现中介公司人去楼空,无奈报警。
来西安市打工的杨先生介绍,去年听朋友介绍西安市有批保障房要对外出售,价格远低于市场价,经过价格、地段比较之后就动心了。给中介交了2万元服务费后,结果中介人去楼空。
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业务一处租赁科负责人杨楠提醒市民,申请保障房资格全部流程不收取费用;保障房申请、审核、分配全程不收费、无中介、不代办;发现公职人员有以权谋私等行为可积极举报;远离骗子诱惑,正规渠道申请;公租房不得转租转借长期闲置或变更用途;“公租房5年后可购买”为虚假信息。切勿相信花钱“找关系”等就能办理保障房的信息,以免上当受骗遭受财产损失。
如有市民向收费代办保障房的机构或个人交纳了钱财,请受害群众尽快到公安机关举证、报案,尽早挽回经济损失。
按照西安市委和市政府关于公共资源领域明显问题专项整治要求,西安市住建局联合公安部门,对非法代办保障房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提醒群众避免上当受骗、遭受经济损失,现通报代办保障房涉法涉诉典型案例:
从2019年9月至2020年5月,郭某某租用西安市新城区某宾馆作为办公地点,非法开展公租房代办业务,谎称自己有办理公租房能力,骗取大量保洁员的信任,与保洁员们签订所谓的“委托申请协议”,并以收取办事费用及预交房租的名义,向每位保洁员收取2.5万至3万元费用,共计骗取46名保洁员119万余元。郭某某将所得赃款用于个人消费和赌博挥霍。
因长期未能办理,被害人报警,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郭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向检察院移送审核检查起诉,经审查,检察院已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法院根据郭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结合其多次诈骗多名经济困难群众的情节,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
2018年至2019年间,被害人王某某、陈某甲、樊某三人先后通过樊某认识冯某某,冯某某虚构自己有能力办理公租房的事实,于2019年在西安市新城区分别骗取被害人王某某1.4万元、陈某甲1.6万元、樊某2.2万元,用于个人消费。
因长期未能办理,被害人报警,案发前,冯某某已退还被害人王某某0.4万元、陈某甲1.1万元。案发后,冯某某将剩余3.7万元赃款全部退还三名被害人,并取得三名被害人的谅解。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冯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向检察院移送审核检查起诉,经审查,检察院已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根据冯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田某某谎称其亲戚在住建部门上班,以能够办理公租房、经济适用房为名,先后骗取被害人薛某某等9人共计358835元。经查,田某某将所得赃款用于个人挥霍使用。
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田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向检察院移送审核检查起诉,经审查,检察院已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法院判决田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8万元;责令田某某向9名被害人退赔赃款共358835元。
吴某某与舒某某商量以为他人办理西安市经济适用房、公租房、限价房为名,收取费用。后舒某某、吴某某向被害人李某某等3人谎称其关系很硬,可以办理西安市的经济适用房、公租房。3名被害人信以为真,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给舒某某、吴某某共计转账175.897万元。因长期未能办理,被害人报警,舒某某、吴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吴某某、舒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计人民币175.897万,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向检察院移送审核检查起诉,经审查,检察院已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法院判决吴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0万元;舒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0万元;责令吴某某、舒某某退赔赃款。
李某某与被害人贾某某在“西安二手房源汇总”微信群中相识,李某某谎称可以无条件9个月办成公租房,骗取贾某某信任后,贾某某先后收取191名受害群众的资料及相关联的费用共计1528000元,交给李某某后,李某某逃匿。被害人报警后,李某某主动归案。
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向检察院移送审核检查起诉,经审查,检察院已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法院判决李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又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责令李某某向被害人贾某某退赔涉案款项1478000元。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陈思存
为了省事儿,听说有公司能帮忙把闲置公寓改成酒店,只需交几万元装修款,之后每月能领两千多元房租,不少业主对此心动,便把房子交给了此公司。没想到却掉进一个“大坑”,几万元的装修款也打了水漂。
西安市民刘女士在欧亚二路融创世园大观小区有一套毛胚公寓,2023年7月交付。
“房子刚交付,就有一个业务员联系我,说他们能够帮我把公寓代运营为酒店,酒店名字是星漫泊酒店(欧亚国际店)。前期需要支付一笔装修费,之后每月付给我2200元的租金。”刘女士说。
很快,她和这家西安慕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慕岸公司)签订了合同,一份是《毛坯房装修合同》,约定2023年10月16日前将房子装修好,装修款为36800元。另一份为《毛坯房租赁合同》,慕岸公司将于2023年10月17日开始租赁刘女士的公寓,租金每月2200元,租期3年。
2023年9月,刘女士去装修现场看过,发现装修进度缓慢。“没成想到了10月,房子还没有装好,工人也都不见了。”刘女士说,她曾多次联系前期的业务员、装修负责人以及后期的运营负责人,但被来回“踢皮球”,没人告诉她施工停滞的原因,之前承诺的租金也没有支付。
后来,一位自称慕岸公司法务的人告诉刘女士,因公司资金链存在问题,无法继续装修,让刘女士走法律途径解决。
1月2日,华商报记者和刘女士来到了世园大观小区。刘女士的家中只粉刷了墙面并铺设了地板。刘女士说,慕岸公司中途停止装修,她只得自行寻找装修公司,对没装完的部分继续装修。“我找了第三方公司来做了评估,已经做好的部分只值1万元左右,还剩一大半装修项目没有做。”
和刘女士住在同层的赵女士,之前也和慕岸公司签订了合同,缴纳了54500元装修款,开工没几天也停工了。
西安市民李先生在复兴大道华侨城小区有一套38平方米的精装公寓,2023年5月交付后,慕岸公司的业务员联系到他,表示可以把公寓代运营为酒店,酒店名叫星漫泊酒店(复兴大道南地铁站店)。
“他们提出要交16800元的装修费用,之后每月返我租金2000元。”李先生说,他和慕岸公司签订了一份装修合同和一份租赁合同。按照合同,慕岸公司应在2023年9月2日前将房间装修好,并于9月开始向他支付租金,第四季度的物业费也应由该公司缴纳。
李先生说,因为他在外地工作,装修时不能一直盯着,业务员在中途向他发过一次视频,其中只能看出房间里新贴了壁布,装修清单中的三十余项家具都没有安装。
2023年9月,李先生发现租金没有打给他,便联系和他对接的业务员,对方称公司资金紧张,需要推迟发放。当李先生提出想看看房间的装修情况时,对方却说装修负责人不是他,需要联系另一个人。“我给负责装修的张总打了电线月,李先生回来发现公寓的锁已被更换,房间进不去,第四季度物业费无人缴纳,业务员也已失联。
记者注意到,慕岸公司和公寓业主们签订有装修合同和租赁合同,落款盖章均为西安慕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但在该公司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中,并没有与装修相关的许可内容。
此外,记者查询到,陕西星漫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和慕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为殷某钊,慕岸公司持有星漫泊公司50%的股份。2023年9月25日,慕岸公司因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到,被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华商报记者通过酒店预订平台查询到,星漫泊酒店在西安共有四家门店,位于未央区正荣天寓的门店暂未营业,其他门店虽显示运营状态,却都被设置为无房。
根据平台预留信息,记者拨打了星漫泊酒店(欧亚国际店)负责人的电话,无人接听;星漫泊酒店(复兴大道南地铁站店)预留的电话与殷某钊个人电话相同,记者拨通后询问是否为星漫泊酒店,对方称打错了,随即挂断电话。
据了解,华侨城和世园大观已有多位业主交了装修钱。在一份统计名单中,记者看到,两个小区共有23户业主被慕岸公司以代运营酒店的名义收取装修费,截至2023年12月,共收取装修款36万余元,拖欠租金约15万元。
根据刘女士提供的电话,记者联系到此前向她推销的业务员贠先生,对方表示已于2023年8月底从慕岸公司离职。“当时公司只让我去给业主推销酒店代运营业务,不清楚后续情况。因为拖欠工资我离职了,后来才知道那些房子没装修完。”
刘女士和记者说,她曾根据慕岸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地址找了过去,是一个位于凤城十路附近的写字楼,但那里没有人办公。2023年12月27日,慕岸公司的法务张某向刘女士发来一份告知函,慕岸公司因收房业务已结束,位于凤城十路的办公地点已取消,房屋装修问题请联系张先生,并留下了一个电话。
刘女士说,该号码是慕岸公司法务张某的电话,而在她的装修沟通群中,后期运营、返租的负责人张总的电线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联系到张某,他自称是慕岸公司外聘的第三方法务,并非该公司员工,也非运营、返租的负责人,是慕岸公司未经他的许可将私人电话在装修沟通群中发布。张某说,慕岸公司目前经营困难,之前公司曾让他在接到客户电话时“想办法拖一拖”,并称慕岸公司目前也在拖欠他的工资。
张某说,他现在能联系上公司的老板,但不能把联系方式提供给记者。张某表示,慕岸公司的老板不是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殷某钊,而是一位姓黄的人。
华商报记者联系到慕岸公司和星漫泊酒店的法定代表人殷某钊,他说自己并非这两个家公司的实际掌控人和经营者。殷某钊和记者说,2023年4月,经朋友牵线认识了邓某,邓某因个人身份问题无法注册公司,便提出让他担任法定代表人,之后每月给他4000元。“我当时同意了,配合他们的操作注册了几家公司。”
殷某钊说,这一些企业实际是邓某和张某澈在管理运营,张某澈对外使用张某这个假名,并自称是慕岸公司法务。
记者通过天眼查看到,陕西星漫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西安漫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为殷某钊,张某澈任监事;陕西捕获时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某澈,殷某钊任监事。此外,张某澈还在陕西星漫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第四、第五、第七、第八分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殷某钊在陕西星漫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第一、第六分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
“我当时想着只是当个法定代表人,不会有什么样的问题,没想到后来频繁有人联系我说被骗了,我就提出不要再担任了,但他们不给我变更。”殷某钊和记者说,他正在和邓某等人打官司,但问及邓某叫什么名字,殷某钊又称不知道。
殷某钊说,会把记者的电话提供给邓某,让他来联系。但截止至发稿,记者未收到回复。 华商报记者 白仲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