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向城镇道口村的休闲广场,可在以前是堆放垃圾的水沟对于兰陵城乡卫生环境的改变,还要从去年省委宣传部进行城乡环境满意度调查说起,兰陵县在133个县(市、区)中排名第115位,在全市倒数第一。
“以前,俺这两个村的屋前屋后都长满了草,路上的垃圾遍地都是。而如今,杂草都清洗整理干净了,村里的卫生天天有人打扫,村民们住得也舒心。”10月29日,在兰陵县兰陵镇官庄西村,村民丁金才高兴地对大众网记者说,村里的卫生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以前垃圾乱堆乱放是很正常的现象,可今天就完全不一样了。
其实,这得益于兰陵县在环境卫生方面实施了城乡一体化管理。兰陵县引入竞争机制, 实施环卫保洁全托管的管理方式,实际做到让百姓住得舒心。
记者在官庄东村和西村注意到,房屋旁边都有摆放的垃圾箱,村民把垃圾放到箱里后,有专门的运输车清运垃圾。谈起村里的变化,村民不约而同地都说“村里的卫生有专人打扫了,和城里人一样啦。”事实上,这是城乡环卫一体化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村民的生活环境。
今年以来,兰陵县在“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基础上,建立起了“统一收集、统一运输、统一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运收处理体系。截至目前,全县1024个村庄已全部托管,城乡环卫一体化覆盖率、环卫基础设施配套使用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
对于兰陵城乡卫生环境的改变,还要从去年省委宣传部进行城乡环境满意度调查说起,兰陵县在133个县(市、区)中排名第115位,在全市倒数第一。
“我们这个村的南侧是一个水塘,村民向里面倒垃圾,夏天时臭的难闻。”兰陵县向城镇道口村村民司马守玉对大众网记者说,菜叶等生活垃圾或者向路边倾倒,再或者向小树林堆放,“没有统一收集的地方,村民们不知道怎么处理,那只有自己找地方了。”
今年72岁的司马守玉在村里是比较热心的居民,每次集体大扫除,他都会张罗着找人一起干活。他说,如果来检查或者参观的,村里都是搞突击清理垃圾,“当时,清理的只是表面的垃圾,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环境卫生的问题。”
痛定思痛,兰陵县工作之所以被动落后,主要是方法不当、机制不畅,搞的还是行政代替市场行为,依靠党员干部齐上阵打扫卫生,把城乡环卫保洁当成了短期活动,没形成长效机制,没意识到市场化运作是搞好环卫保洁和城乡环卫一体化最有效的方式。
兰陵县委书记郑连胜说,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环节,全县共收集反映环境卫生方面的问题1065条,占工作类问题的43%。通过查找原因,下基层调研,兰陵县深深意识到,农民渴望有一个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垃圾遍地、污水横流与新农村建设格格不入。面对这样的一种情况,县委、县政府痛定思痛,将城乡环卫一体化列入了年度20件民生实事之一,列入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四项整改内容之一,全力以赴推进。
城乡环境脏乱差,是积存多年的“牛皮癣”。在这种情况下,兰陵县先从农村存量垃圾清理做起。结合举办第二届菜博会,自3月10日起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爱我家园 清洁兰陵”环卫大扫除行动,5月份又跟进开展了“路美街净水洁”专项行动。全县累计投入人力40余万人次、机械1万余台次、资金3100余万元,清理各类存量垃圾10.2万吨。
为转变思想观念,县委、县政府两次组织乡镇长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到潍坊昌邑、青岛城阳等先进地区学习,让大家实实在在看到差距,深刻认识到只有走市场化的路子,只有政府花钱买服务,才是解决当前城乡环境脏乱差的根本出路。
实施市场化运作,花的是政府和老百姓的钱。要使同样的钱办更好的事,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就必须引入竞争机制。为此,在邀请潍坊昌邑康洁环卫公司进驻的同时,兰陵县借鉴该模式,成立了自己的保洁公司,将部分村居分别托管给这两家公司做试点。目前,有7个乡镇委托康洁环卫公司管理,11个乡镇委托县环卫保洁公司管理。
司马守玉以前是环境保洁的积极分子,如今和另外两人应聘成了本村的专职保洁员。他们按时上下班,每天工作8个小时,保证道路没有丢弃的杂物,清扫村里角落的垃圾。对于垃圾箱,他们随时都会擦拭,确保更加美观。“村里的臭水沟现在整改成了休闲广场,整个村里的环境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都有责任和义务确保环境更卫生。”司马守玉对大众网记者说。
房屋旁边摆放了垃圾箱,村民们倾倒垃圾也有了地方,不再和以前那样四处找地方任意丢失。对于垃圾箱内的垃圾,环卫公司专门的车辆每天都清理,运送到中转站,然后统一运送到县里的生活垃圾处理中心。“保洁人员不仅要清理垃圾,假如发现墙体、电线杆有张贴的广告等‘牛皮癣’,也会及时清洗整理。”康洁集团兰陵区域经理张本初介绍。
兰陵县城管局副局长李勇告诉大众网记者,目前,全县按照每100户配备一名保洁员,每25名保洁员配备一名管理员的标准,共聘用管理员、环卫工人2974名;按照15户一个垃圾桶的标准,配备垃圾桶26348个,配备垃圾方箱633个。据统计,现在每天向垃圾处理中心运送垃圾330-360吨。
据介绍,按照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1〕9号文件逐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资的意见》的精神,探索县、镇、村和农民合理分担垃圾处理费用的方式,确定了村民2元/月 人的垃圾处理费缴纳标准。考虑到群众的心理接受过程,兰陵县采取“先服务、后付费”的办法,今年村(户)承担的费用,先由乡镇统筹解决,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从明年开始,再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由村民按照标准缴纳。